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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20-11-09作者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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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

  根据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厅信管函〔2020〕255号)要求,我局现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征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试点示范内容

  围绕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、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、“5G+工业互联网”内网改造、安全集成创新应用等4个方向,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,通过试点先行、示范引领,探索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新模式和新业态,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。

  二、项目推荐条件

  (一)项目申报主体包括电信运营商、互联网企业、信息技术企业、制造企业、高校及科研院所等。申报主体应在江苏省辖区内注册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、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。

  (二)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、企业自愿原则。优先推荐以下项目:一是具备向2个以上企业复制示范效果的项目;二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中的项目;三是符合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方向、建设成效显著、转型升级效益突出、带动效应明显的项目;四是提前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。

  (三)申报项目应符合《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》(见附件1)要求。

  (四)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,在建项目(包括已列入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的项目未验收完成前)不可申报。

  (五)安全集成创新应用方向项目通过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进行申报遴选。

  三、推荐工作要求

  (一)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,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1个。申报主体对企业资质、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并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。

  (二)此次征集的项目,我局将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遴选。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,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,试点示范期为2年。

  四、申报方式

  请申报单位按申报方向填写项目情况表和项目申报书,并于2020年11月18日17:00前,将项目统计表电子版(一份,见附件3),项目申报书纸质版(一式六份)及其电子版(一份)报送江苏省通信管理局。电子版命名为“单位+项目名称+申报方向”,发送至yueyangdk@163.com

  五、联系人、联系方式及报送地址

  联系人:岳洋

  联系电话:025-63090208

  报送地址: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301

  特此通知。

   

 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

  2020年11月9

  



 

附件1.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.wps
附件2-1.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(网络方向).doc
附件2-2.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(标识方向).docx
附件2-3.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(5G 工业互联网方向).doc
附件3.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.doc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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